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弃置旧墙体材料 推广建筑节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12   来源:中国保温网   浏览次数:111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通过国务院相关规定政策,国家鼓励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中赋予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职能,2009年,该司将以贯彻《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中赋予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职能,2009年,该司将以贯彻《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线,以编制实施《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和组织重大项目为主要抓手,加快推广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的应用,以科技为支撑,全面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今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推广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土等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建筑材料的利用。落实《再生节能建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地震灾区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同时,强化监管和稽查,确保建筑节能材料质量。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

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着力抓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实施,力争到2009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全面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实施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总结经验,推动有条件的城市执行新建建筑65%的节能标准。继续推动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组织实施“百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百项低能耗示范工程”。

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成规模应用。继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规模,以太阳能热水系统城市级示范、太阳能光伏屋顶及幕墙、长江流域及沿海地区应用淡水源和海水源热泵为重点,积极引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向更高水平发展。总结示范项目经验,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关键技术设计指南、关键技术施工指南、关键设备可靠适用性评估标准等。

为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还将研究制定《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规定》等配套规章,同时,研究鼓励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