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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确县城室外消火栓建设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04   来源:慧聪消防网   浏览次数:1045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陕西省政府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意见》,对加快全省县城建设发展提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县城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即“按照消防标准建立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和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陕西省政府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意见》,对加快全省县城建设发展提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县城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即“按照消防标准建立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和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陕西消防总队高度重视该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各级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要求的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确保县城及各类城镇按时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评审并发布实施;要切实加强县城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和消火栓建设,确保完成《陕西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该意见明确了县城建设的规划指导、用地改革、配套政策和基础设施等13个方面的建设要求以及城镇规划、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7个方面的建设标准。并强调指出,各地在编制县城建设规划时,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县城空间发展次序,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和超前性;以建设大县城、推进县域城镇化为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县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共服务配套工程等,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县城整体功能。同时,将加快县城建设作为“社会发展”部分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县的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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