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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271 机织婴幼儿服装的新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8   浏览次数:966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将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将改变我国某些童装产品无标可依的境地,与之前的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相比,更加全面严格。那么该标准有哪些内容呢?

1适用范围
 
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标准规定了以机织物为主面料生产婴幼儿机织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以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服装。同时,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帽子、手套、袜子、 围兜等产品亦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婴幼儿服装是指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服装(注:一般适用于身高100cm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服装)。定义中的年龄划分是根据国际惯例和医学上分类方法,以3周岁为界,小于3周岁为婴幼儿,3周岁至14周岁为儿童。
 
该标准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显的界定,不但适用于一般以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的生产的婴幼儿服装,而且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帽子、手套、袜子、围兜等产品也可使用该标准,改变了以往此类产品无国家标准可依的局面。
 
2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规定
 
该标准对机织婴幼儿服装的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定绳索和拉带按GB/T 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GB/T 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执行。
 
其中的某些要求与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重复。由于GB 31701—2015是强制性安全标准,所以首先应符合GB 31701—2015标准规定的要求,当然也应符合GB/T 33271—2016标准的要求。如果相关标准规定的绳索和拉带要求存在冲突,应以GB 31701—2015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为准。
 
3附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附件按其功能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起连接作用的附件(如拉链、纽扣、搭扣、扣袢等);
 
二是起装饰作用的附件(如装饰布片、亮片、小珠子等);
 
三是起标识作用的附件(如徽章、logo标 牌、耐久性标签等);
 
四是起调节和系紧作用附件(绳带)。
 
附件抗拉强力的试验方法按GB/T 33271—2016标准附录A执行。其原理是:在垂直或平行于婴幼儿服装附件主轴的方向上,用上夹钳和下夹钳分别夹住附件和主体,拉伸至负荷下作用一定时间,以验证附件在定负荷作用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试验所采用的设备为精度1N的拉力测试仪,夹持时不得引起附件明显变形、破损等不良现象。拉伸仪以一定速度缓慢拉伸试样至定负荷,并保持10s,然后记录下测试结果。
 
判定标准:最大尺寸>6mm的不可拆卸附件在70N拉力的作用下,附件应不脱落、不破损;织物不断裂、撕裂;3mm<最大尺寸≤6mm的不可拆卸附件在50N拉力的作用下,附件应不脱落、不破损;织物不断裂、撕裂。
 
4限量物质限量规定
 
机织婴幼儿服装不仅在物理性能方面要给予重视,也重视服装所用材料的化学安全性能对身体健康的影响,故本标准对机织婴幼儿服装的化学性能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
 
机织婴幼儿服装甲醛含量应小于20mg/kg;
 
pH值应在4.0~7.5范围内;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应禁用;
 
不得有异味;
 
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规定[铅(Pb)≤90mg/ kg,镉(Cd)≤100mg/kg,重金属的铅、镉为总量,仅考核涂层和非染料印染织物,塑料(橡胶)附件和附件/配件的表面涂层];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规定[砷(As)≤0.2mg/kg;铅(Pb)≤0.2mg/kg;铬(Cr)≤1.0mg/kg;钴(Co)≤1.0mg/kg;镍(Ni)≤1.0mg/kg;锑(Sb)≤30.0mg/kg;镉(Cd)≤0.1mg/kg;铬(六价)(Cr VI)≤0.5mg/kg,铬(六价)仅考核皮革产品;汞(Hg)≤0.02mg/ kg];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二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0.1%;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0.1%,
 
邻苯二甲酸酯仅考核涂层和非染料印染织物,塑料(橡胶)附件和附件/配件的表面涂层。
 
5阻燃、抗菌等方面的规定
 
婴幼儿服装的燃烧性能应达到1级(即正常可以燃烧),同时不建议对婴幼儿服装进行阻燃、抗菌处理。如果进行了阻燃、抗菌处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标准规定燃烧性能仅考核产品外层面料,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纺织物,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0g/m2 的非起毛起绒织物不考核。
 
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纯织物或它们混纺织物具有燃烧缓慢、有时自灭或熔融燃烧的特点,不像纤维素纤维那样能迅速燃烧。经验表明,轻薄织物的燃烧较厚重织物的燃烧要快。
 
考核燃烧性能的目的是:当纺织产品被点燃时,希望其燃烧速度慢一些,以保证有比较充足的时间使婴幼儿得到救助。
 
6与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对比
 
同为婴幼儿服装的相关标准,与FZ/T 81014—2008相比,GB/T 33271—2016更加注重婴幼儿健康安全相关项目的考核。
 
在有害物质限量方面,GB/T 33271—2016对重金属含量的考核更加全面和严格,并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考核项目;
 
在燃烧性能、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对附件的要求更高,FZ/T 81014—2008要求附件不脱落,但GB/T 33271—2016要求附件不脱落、不破损,织物不断裂、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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