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欧盟规定皮革类产品六价铬含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5   浏览次数:672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今年以来,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共发布皮革类制品通报11起,其中10起为皮革材质六价铬含量超标,其中7起为鞋类通报,3起为手套类通报,此类事件的不断发生给出口皮革类企业敲响了警钟。今年3月底,欧盟委员会发布官方公报,修订皮革制品六价铬限制令,该规定要求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含量不得超过3mg/kg,该规定将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六价铬为吞入和吸入性极毒物,可通过消化、呼吸道、皮肤及粘膜侵入人体。皮肤接触会引致过敏,一旦致敏,3mg/kg的浓度足以引发过敏性反应;更可能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吸入可能致癌,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事实上,早在2011年12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就通过了新版安全鞋标准,规定六价铬含量不超过3mg/kg。(中国纺织报)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