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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增添新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7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浏览次数:658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据浙江日报1月15日报道,《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讨论稿目前正式出炉,正向社会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表示,一旦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就意味着浙江新建房屋将强制性地应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这使得地处南方的浙江可以更节能的方式过冬御寒。

据介绍,此次进入讨论稿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和太阳光诱导系统。该讨论稿显示,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安装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讨论稿最终得以颁布实施,浙江将成为首个将空气能热泵热水器列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的省份。上市公司中,浙江广厦、浙江富润、亿晶光电、杉杉股份、栋梁新材、精功科技、浙富股份等当地相关的新能源企业值得关注。另外,海立股份此前宣布开发空气源热泵市场,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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