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005皇家资料集 (上)
日期:2011-09-02 17:30
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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