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深圳市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
日期:2010-07-01 00:00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日前发布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该规定将于7月1起正式实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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