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3)
日期:2012-03-21 16:06
人民政府应当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交换市场,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第25条)。《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1992年6月)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而又不能治理达标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必须参加所在地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和污染物集中治理,并按各自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承担相应的治理费用、劳务份额(第33条)。《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1995年7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将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省、地(市)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基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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