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 刷新 返回 登录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建筑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
日期:2011-08-26 18:14
本规定。
一、地下商业建筑20000m2的防火分隔
(一)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的叠加计算
1、地下商店建筑面积包括营业面积、储存面积及其他配套服务面积等。
2、地下商店当有上下层相连通的敞开楼梯(间)、自动扶梯、中庭等开口部位以及封闭楼梯间时,其总建筑面积应叠加计算。
(二)地下商店防火分隔措施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任何门窗洞口;当确需连通时,可采用符合第(三)、(四)、(五)项规定的下沉式广场、地下商业街、防火隔间等辅助分隔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三)下沉式广场应满足下列规定(如图一所示):
1、下沉式

2/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知识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5/12 16:37
½ www.400ai.com www.50ppp.com www.zzz13.com ڷƱ ݷƱ Ʊ ɳ˽̽ ɳվ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