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2)
日期:2012-03-21 16:05
务的规定,是社会流行的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一道德格言的法定化。1994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国21世纪议程》已将形成新的人与自然相处的伦理规范、建立与自然相互和谐的新行为规范即环境道德,作为21世纪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1] 。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领(1996年-2010年)》[2] 是我国第一个提倡、推广全民环境道德的长期规划,该纲领明确提出:环境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本手段之之一。环境教育的内容包括: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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