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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审核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其中
日期:2011-10-01 01:36
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在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当核查保温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无质量证明文件的,不得同意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修订草案》对建筑物外墙的装修装饰,建筑屋面的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违反者逾期不改正,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公共交通工具应配置逃生工具
《修订草案》规定,公共交通工具生产单位生产的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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