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防火卷帘通用技术条件
日期:2011-08-25 18:04
任意抽取一樘作为样品进行检验,检验项目为第五章的全部技术内容,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品:如耐火试验不合格,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如其他有一项不合格,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该批产品除首次检验不合格的样品外,判为合格品,如其中一樘仍有不合格项,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贮运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每件产品都应在明显的位置上固有铭牌,铭牌上应含有如下的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
b.制造厂名称;
c.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d.电动机功率等。
8.1.2 包装标志应符合 GB191的规定。
8.2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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