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1)
日期:2012-03-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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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简称环资委,当时称环境保护委员会)这一专门委员会。环资委一成立,便立即着手环境立法的准备工作;同年4月听取了国务院12个部委的工作汇报,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五年环境立法规划;同年11月召集了法学界、环保界青年学者研讨会,并与有关部门座谈,研究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立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国际环境保护法律的发展趋势,初步提出了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框架,这一框架成为环资委立法工作的指南和大纲。从1994年起,环资委的立法工作全面展开,在继续加快制定新的环境法律、法规的同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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