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封堵材料产品型式认可补充细则
日期:2011-08-24 00:13
条 型式认可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第七条 获准型式认可的产品必须使用统一的认可标志,无机防火堵料位置为最小包装的右上方、有机防火堵料位置为最小包装的右上方、阻火包位置为包体的右上角
第八条 本补充细则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补充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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