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CECS24:90
日期:2011-08-24 00:03
工抹涂。面层装饰涂料可刚涂、喷涂或滚涂。
第3.3.2条双组份装的涂料,应按说明书规定在现场调配;单组份装的涂料也应充分搅拌。喷涂后,不应发生流淌和下坠。
第3.3.3条底涂层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当钢基材表面除锈和防锈处理符合要求,尘土等杂物清除干净后方可施工。
二、底层一般喷2~3遍,每遍喷涂厚度不应超过2.5mm,必须在前一遍干燥后,再喷涂后一遍。
三、喷涂时应确保涂层完全闭合,轮廓清晰。
四、操作者要携带测厚针检测涂层厚度,并确保喷涂达到设计规定的厚度。
五、当设计要求涂层表面要平整光滑时,应对最后一遍涂层作抹平处理,确保外表面均匀平整。
第3.3.4条面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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