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防火卷帘
日期:2011-08-22 23:37
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附3.1]《高规》5.4.4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
[附3.2]《高规》条文说明5.4.4由于普通防火卷帘的隔火作用达不到防火分区分隔的要求,所以本条规定若采用这种卷帘,应在卷帘两侧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喷水延续时间不低于3.00h,喷头间距应为2.00 m至2.50 m,喷头距卷帘的距离宜为0.5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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