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防火卷帘
日期:2011-08-22 23:37
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
[附2.1]《高规》5.1.4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附2.2]《高规》5.1.5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2 与中庭相连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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