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环境管理大检查全面铺开
日期:2011-09-21 02:45
依法予以关停或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以及生产淘汰产品和使用落后工艺设备情节严重的企业,应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闭。对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的化学品相关项目,以及非法转移、倾倒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据张力军透露,环保部已启动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十二五规划。今后我国要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到2013年年底前,要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履行登记义务的企业,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将在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上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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