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某能源公司因污染被责令停产并处罚金47万
日期:2011-09-21 02:34
行为处罚47万元。同时,责成该企业按照环保要求扩建规范的固废堆放场所;扩建应急池,梳理完善雨污管理系统;对调查中发现的废气治理方面的问题,责成企业对治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沈向宏说,海宁市将进一步加大环境力度,增加环境监测频次,向该企业派出驻厂监管员,同时强化公众参与,组织村民代表进厂对停产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企业对受污染的河段进行疏浚,将受污染的河水抽入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海宁市环保局副局长陈洪明说,今年4月,晶科能源的排污口已经出现超标现象,当地环保部门已经责令公司整改,但整改并不彻底。8月26日又发生死鱼事件,当地部门对晶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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