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日期:2011-08-22 23:21
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不应设置在二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500
-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9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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