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日期:2011-08-22 23:21
指挥调度楼、电力调度楼、广播电视楼
12.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科研楼、档案楼等。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5.1 防火和防烟分区
5.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建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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