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建筑耐火构件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日期:2011-09-05 18:19
号变更;产品型号变更、内部结构不变;证书持有者、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变更;生产厂名称或地址变更(没有搬迁)等。
5.2.1.2涉及产品安全使用性能的变更。如:生产厂搬迁;产品认证所依据的标准、规则等发生了变化;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元器件更换);制造商或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等。
5.2.2变更程序
5.2.2.1证书持有者需要变更已经获得的认证证书信息或产品时,应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5.2.2.2指定认证机构在接到变更申请及有关资料后进行审核,核查变更信息或产品与原获证信息或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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