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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规 新建高层住宅需设火灾报警器
日期:2011-01-17 00:00
老年公寓、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应当每个房间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鼓励引导高层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物配置必要的救生
缓降器、逃生滑道、逃生梯、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辅助装置
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闭幕,修订后的《山东省消防条例》获得表决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新建高层住宅应当分户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违反规定的单位有可能面临最高五万元的罚款。
住宅交付前需设独立报警器
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之前上海发生的高层建筑大火引起各地对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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