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轮胎新规提高进入门槛
日期:2011-01-06 00:00
A直至红G标志标识。为更好地推广节油轮胎,欧盟各国将对至少达到C类等级的轮胎实施财政奖励。其范围包括欧盟机动车辆通用安全法[Com(2008)316]规定的C1(主要为轿车轮胎)、C2(主要为轻型车辆轮胎)、C3(主要为中重型车辆轮胎)。779号指令要求欧盟各成员国最迟应于2011年11月1日采用并公布符合该指令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另外,早在2008年底,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曾宣布制定一个关于轮胎燃油效率的法规。日本轮胎制造商最近提出了非强制性的轮胎标签制度,该标签将滚动阻力划分为AAA、AA、A、B和C五个等级,将湿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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