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日期:2012-03-21 15:50
存在和潜在不符合的原因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该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
对于纠正与预防措施所引起对程序文件的任何更改,组织均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3.记录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用来标识、保存与处置有关环境管理的记录。这些记录中还应包括培训记录和审核与评审结果。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具备对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对环境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使之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其保存期限并予记录。
组织应保存记录,在对其体系及自身适宜时,用来证明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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