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日期:2012-03-21 15:50
由受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c.凡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版本;
d.迅速将失效文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对出于法律和(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留存的失效文件予以标识。
所有文件均须字迹清楚,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期间内予以留存。应规定并保持有关建立和修改各种类型文件的程序与职责。
1.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确定与所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应针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制定计划,确保它们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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