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质检总局令:《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已通过 9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11-08-12 20:25
人员和技术专家。
认证机构不得聘任或者使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委托认证的领域、产品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法人资格等资质情况进行核实,根据认证委托人的规模、性质和组织及产品的复杂程度,对认证全过程进行策划,制定具体实施、检测、检查和监督等方案,并委派具有相应能力的认证人员和技术专家实施认证。
第二十五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认证全过程实施有效控制,确保认证和产品测试过程完整、客观、真实,并具有可追溯性,不得增加、减少或者

14/5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8/19 15:50
½ www.400ai.com www.50ppp.com www.zzz13.com ڷƱ ݷƱ Ʊ ɳ˽̽ ɳվ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