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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应采取的防火措施
日期:2011-08-06 22:24
工安装,电气应穿管铺设,不得超负荷用电和擅自拉接电线。
(6)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7)认真履行建筑消防审核、竣工验收和治安、文化部门的有关审批手续。
(8)严格核定场所人员容量,不得超员。
(9)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和影响疏散的遮档物,严禁阻塞安全出口和将门上锁。
(11)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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