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小区火灾:高层建筑起火 居民应如何逃生
日期:2011-07-27 19:44
在消防设备上的完善。部分居住高层建筑的居民消防意识却令人担忧。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很少有高层居住家庭中配备家庭灭火器。消防部门对高层建筑也进行了一次摸排调查。结果发现很多高层建筑内居住的居民家庭并没有自救器材或者辅助逃生的设施。徐州市消防支队宣传中心有关负责人遗憾地表示,由于该规定并无相应处罚举措,所以还是倡议为主。
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中明确要求,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自救器材和辅助逃生设施。
据介绍,高层建筑是指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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