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CFR1610服装用纺织品易燃性分级
日期:2011-04-11 18:55
织物制成的产品,可以不受检验要求的限制:
不考虑纤维含量,每平方米克重不低于88.16 g/m2(每平方码2.6 oz)的表面平坦的织物;
由腈纶、改性腈纶、尼龙、烯烃类纤维、涤纶和羊毛加工而成的所有织物。
(2) 注意事项
制造商、批发商、进口商以及零售商在销售产品之前,有必要去评估服装面料的易燃性能,以确保服装符合要求;
少数纺织产品的试验结果可能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某次试验中易燃性定为1级或2级的产品,在另一次试验中易燃性为3级;
应确保样品数量能够满足试验的需要,以充分地保证此类纺织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技术支持:
防火资源网阻燃防火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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