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日期:2011-07-21 15:25
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经营场所内不得安排人员住宿。对现有的经营(含储存、加工、生产等)场所与住宿场所(住宅)为一体的建筑,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防火墙、乙级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经营场所内不得安排人员住宿。人员住宿房间必须开设外窗作为疏散救人的第二通道,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严禁设置卷帘门。电气线路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三是设置简易喷淋或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尤其对分别设置安全出口确有困

7/1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9/21 11:43
½ www.400ai.com www.50ppp.com www.zzz13.com ڷƱ ݷƱ Ʊ ɳ˽̽ ɳվ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