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上海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质量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0-11-29 00:00
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二)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须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其设计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节能设计专项说明中,应当明确防火隔离带的保温材料和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2、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标明防火隔离带的位置、标高和高度。
3、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有防火隔离带的构造详图。在构造详图中,应当反映防火隔离带和外保温系统不同材料交接处的防水、抗裂和安全性等技术处理措施。
4、高度小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A级或B1级外保温材料时,可不设置防火隔离带。高度小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不包含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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