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用低于B1级建筑保温材料
日期:2011-07-05 16:41
资料记录,对检测结果 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同时要切实规范检测行为,不得出具虚假燃烧性能检验报告,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依据《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予以严肃处罚。
九、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工程应用动态监管,凡发现墙体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燃烧性能以及施工不符合《防火暂 行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还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 例》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予以处罚。
十、自2011年3月10日起,凡尚未通过施工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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