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用低于B1级建筑保温材料
日期:2011-07-05 16:41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汲取央视新址北配楼电视文化中心火灾、上海1115火灾和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火灾事故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墙体保温材料使用管理,提高建筑 墙体保温工程防火性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重庆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可燃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防火暂行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本通知要 求采购墙体保温材料与防火隔离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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