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一娱乐场消防设施停用 遭临时查封
日期:2011-06-29 18:04
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
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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