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及预防措施
日期:2011-06-29 17:51
、建设等部门,一直未明确其在建筑消防工程方面的义务,也未推行认证管理,只有加强这些人员的消防专业技术素质,才能在消防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正确行使行政职权,并且承担相对的义务。
2)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消防产品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物质基础。首先,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质监等部门要依法集中力量开展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遏制消防产品质量下滑的势头;另外,要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增加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终身质量责任的要求,明确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的执法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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