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消防与保险的互动合作可行性与必要性
日期:2011-06-27 11:49
提出消防产品管理职能按《质量法》全部交给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但从近几年的实践看这是行不通的,由于消防产品专业性较强,技术监督部门不熟悉相关标准,所以无法规范管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消防产品还是要公安消防部门来规范管理。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逐步形成,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过去的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转变为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个体私营企业共同发展市场,而且集体、股份制企业及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就造成了各大小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参差不齐,导致质量问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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