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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福建南平高层建筑火患与其应对办法
日期:2011-06-27 11:38
是落实人防的措施。辖区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严把日常的监督检查关。要在熟练掌握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加大与安监、房产、建设、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整治的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对高层建筑开展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依法报请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对确实无法立即整改又无法停产停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报请政府研究制定整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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