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日期:2011-06-22 15:07
及消防总局先后于2009年、2011年颁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两个约束性文件。尤其是65号文强制要求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达到A级的规定,使得当前无论是房地产开发商、施工方,还是保温材料企业都集体陷入困惑,囿于原材料及技术的瓶颈,A级保温材料全国尚不多见,这也使得墙体节能工作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田国民表示,下一步,将认真研究国外系统防火的认证标准,通过借鉴这些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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