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旧渔船改玻璃钢渔船补贴十万
日期:2011-06-17 10:10
小型、木质渔船将逐步被淘汰,制造大马力钢质或玻璃钢渔船,提高海上航行安全系数。宁德福鼎、霞浦被列入福建省渔船小改大、木改钢的十个试点县(市、区),最高每艘渔船可获补贴10万元。
首次补助标准为,原小型、木质渔船功率占新造渔船总功率50%~60%的,若新造渔船主机功率在200~300千瓦,补助5万元;若主机功率在300~400千瓦,补助8万元;若主机功率在400千瓦以上,补助10万元。
据了解,首次补助条件包括,渔船持证人应为我省公民或在本省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新造渔船主机功率应在200千瓦以上;新造渔船主机功率50%以上应通过淘汰小型、木质渔船取得;新造渔船的渔业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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