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表示需对上海大火承担三方面责任
日期:2011-06-15 09:10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致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同年11月17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调查。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施工人员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间接原因包括项目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施工组织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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