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消费品安全管制范围中列入纺织和服装服饰产品
日期:2011-06-02 15:07
新加坡已于4月1日起实施的《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要求)法草案2011》,将管制消费品范围从原有的45种增加到了15000种。其中,婴儿产品、纺织品服装和服装饰物等都属于受安全管制的消费品。
该法案要求,商品供应商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组织的ASTM标准、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安全标准。若消费品被认定为不安全,或者不符合国际安全标准,新加坡标准、生产力和创新委员会(SPRING)可对产品进行撤柜或禁止销售的处理,零售商和供应商也将受到10000新元的罚款或最多两年刑期的处罚。
新加坡是我国在东南亚地区最大的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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