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湖北省消防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日期:
2011-06-01 11:29
消防总队蔡安东总队长表示,《条例》在全国率先规定实行了消防工作问责制。为了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9/15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