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到期应该报废
日期:2011-05-28 16:47
消防部门最近的一次调查表明,一些茶社、KTV和车用以及家庭使用的灭火器,普遍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a.筒体按4.2.1款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b.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c.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d.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e.筒体严重变形的。f.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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