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材料不合格成火灾隐患 各方面均提出严格监管保障建筑安全相关要求
日期:2011-05-25 00:00
的通知(公消[2011]65号)》明确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并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此后,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应的规定,对保温材料进行监管。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增加了建筑外墙装修装饰和保温工程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内容,规定:外墙装修和保温工程当中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福州消发出《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管理的通告》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应采用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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