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对外墙保温禁用易燃材料增添新内容
日期:2011-05-24 00:00
富,都带来大量人流。与这些新情况伴随而来,则是越来越多的火灾隐患,面对消防工作的这些新问题,迫切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消防条列,从而更好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条例》已于3月25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目前正在实施的《新疆消防条例》的六章44条增改为七章80条,除现行《消防条例》的各项规定继续实施外,还增加了15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筑外墙装修装饰和保温工程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等。
另外,新《条例》对罚款额度也进行了调整,单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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