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地下建筑之防火消防安全知识简介
日期:2011-05-20 00:00
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
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3)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地下建筑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3、安全疏散
安全出口的数量。除使用面积不超过50m2的地下建筑,且经常停留的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当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时,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的门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要求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安全疏散距离。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或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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