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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湖北省消防条例》
日期:2011-05-20 00:00
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逐级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二)建立消防组织。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以及民用机场、主要港口、高速公路超长隧道管理单位等应当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或者其他消防组织,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队队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消防设施、器材检测和维修保养人员应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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