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酒吧因使用未经阻燃处理材料装修被罚5000元
日期:2010-12-13 00:00
贵州省赤水市滚石酒吧因内部装修材料、墙纸、窗帘等未经防火阻燃处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等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当地消防部门处罚款5000元。
该市消防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赤水滚石酒吧存在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当即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近期在对其进行复查时发现该酒吧对火灾隐患置之不理,装修材料仍为经防火阻燃处理,存在火灾隐患,消防部门马上对其调查取证。调查后,根据《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7项规定,该市消防部门马上下发处罚决定书对其处罚五千元。
12月15日,该单位已经整改完毕并按照处罚通知书规定上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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