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确县城室外消火栓建设标准
日期:2011-05-06 00:00
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该意见明确了县城建设的规划指导、用地改革、配套政策和基础设施等13个方面的建设要求以及城镇规划、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7个方面的建设标准。并强调指出,各地在编制县城建设规划时,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县城空间发展次序,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和超前性;以建设大县城、推进县域城镇化为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县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共服务配套工程等,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县城整体功能。同时,将加快县城建设作为社会发展部分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县的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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